今年1—4月,全国国有企业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7.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274.5亿元,同比增长24.8%。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万亿元,同比增加1.3万亿元,增长18.6%,已连续3个月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累计实现利润总额449.9亿元,同比增长18.1%,主业盈利贡献明显增加。
6月2日在国资委举行的国企改革吹风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向媒体介绍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他说,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上下同心、锐意进取,从勾勒蓝图到层层落实,各项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全面铺开,重大举措迅速落地,调结构转方式大力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总体呈现良好态势,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
据彭华岗介绍,各中央企业和各地紧紧围绕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有序开展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实现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2%,其中,东方电气集团、中广核、上海贝尔3家企业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中国国电、中国一重、中国铁建、建筑设计集团、中国航信、武汉邮科院、华侨城集团7家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下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含参股)占比达到了68.9%,上市公司的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中央企业“总盘子”中的占比分别达到61.3%、62.8%和76.2%。省级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到了47%。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了22.5%。截至2017年3月底,126家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层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行业和领域,选择19家企业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现了向社会资本放开竞争性业务。越来越多的竞争性企业在混改中进一步调整股权比例,促进企业形成了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资委已经明确了10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作为员工持股首批试点,目前正在稳妥有序开展审计评估、确定外部非公有资本股东等工作。其中,国机集团所属中国电器院参与持股员工和民营资本股东已按要求完成出资入股,占公司总人数30%的453名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持有公司22%股份,入股金额共计7799万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17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及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等目标任务;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
截至目前,102家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达到83家,占比超过80%;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已经达到417人,专职外部董事增加到33人。各省(区、市)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中有88%已经建立了董事会,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占比13.1%。
根据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国资委将把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6项权利授予企业董事会。此次试点在2014年试点的基础上有了不少突破和亮点。比如,董事会可以在主业范围外确定1~2个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中党组织与董事会职责定位,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结构与水平,董事会制定本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决定工资分配事项等等。
据彭华岗介绍,国资委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效果明显
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中,由董事会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的经理层成员约占5.1%,其中,中央企业二级企业中,由董事会选聘和管理的经理层成员约占7.4%。省级国资委单位所出资企业及下属企业中,通过市场化选聘并管理的经理层人员占14%。招商局、中国建材等50多家中央企业和上海、广东等20多个省级国资委在二三级企业探索实施了职业经理人制度。
薪酬制度改革方面,2016年以来,国资委会同有关方面连续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探索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部分中央企业持续推进以价值为导向的市场化收入分配改革,实现了职工收入随业绩变化能增能减的改革目标。比如,中国节能将“清洁能源发电量”与“利润总额”设置为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联动的复合指标,工资增幅重点向经营、效益倾斜,向基层一线企业倾斜。
中央企业落实三项制度改革,特别是在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方面,克服各种阻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中央企业集团总部人员在岗人数由2015年的2.77万人减少到2016年的2.64万人,同比下降4.6%;总部人均管理资产由2015年的17.2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9.1亿元,同比增长11.1%,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2016年,中国一重各级中层领导干部全部“起立”,通过市场化选聘和个别调整,由320人缩减为190人,淘汰率40%。近三年,中铝公司共计分流安置员工7.92万人,用工总量压减40%。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效果凸显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原有2家试点的基础上,扩展到了“2+8”共计10家,即诚通集团、中国国新2家运营公司试点,和国投、中粮集团、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等8家投资公司试点。37家省级国资委中,有21家改组组建了52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彭华岗介绍说,从试点的效果看,主要凸显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功能定位逐渐清晰。经过逐步摸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侧重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提升商业类企业的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根据《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未来中央企业将主要分为三类,即实体产业集团、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二是效果逐渐显现。试点探索了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在组织调整、战略管控、业务发展、分类授权等重要方面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充分激发了企业的内在活力,10家试点企业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2450亿元,较上年增加765亿元,同比增加45%,远远超过央企平均水平。三是关系逐渐理顺。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不断理顺。从出资人监管的体制看,正在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由管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向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转变,有力推动了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动了企业活力的增强。
中央企业兼并重组的“五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委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吸收合并、共建共享,推动了15对28家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已经调整到102家。
彭华岗介绍说,重组以来,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内部整合,重组红利逐步释放,经营业绩实现新突破,内部协同取得新成效,创新能力实现新提升,行业影响力达到新高度,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下一步,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推进力度,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围绕做强做优做大目标,加快深度调整重组步伐。“一是继续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层面重组,深化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加强重组后的整合效果评估。稳妥推进煤电、重型装备制造、钢铁等领域重组,探索海外资产整合,集中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发挥协同效应。二是推动中央企业以优势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为平台,加强企业间相同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鼓励中央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质量品牌提升。支持中央企业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中。三是发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转型升级、重组整合、创新发展,引导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取得积极成效
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方面,国资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步伐,取得了积极成效。
中央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中央企业累计减少4240户,压减比例8.13%。按照三年压减20%的总体目标,2017年要减少法人单位8%。
2016年完成 171 户“僵尸企业”处置和 249户“特困企业”治理任务,实现减亏增效 512亿元、妥善安置富余人员12 万人,对中央企业实现收入和效益恢复性增长、扭转效益下滑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中央企业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019万吨,完成率141.7%,分流安置职工33126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497万吨,完成率109.9%,分流安置职工41945人,超额完成年度“去产能”任务。2017年,中央企业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595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2493万吨,其他涉煤企业逐步退出煤炭行业,通过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整合煤炭产能8000万吨。
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
4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正式印发。该方案明确了国资委管资本的重点职能,划清了国资监管的权责边界,提出了职能转变的具体举措,标志着国务院国资委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的关键一步。
目前,国资委内设机构调整已经完成,整合了6个厅局、新成立4个局、进一步完善定位并更名5个厅局,形成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组织架构。国资委还系统梳理了国资监管职能,拟取消、下放、授权工作事项43项,进一步聚焦管资本职能,其中包括取消监管事项26项,下放监管事项9项,授权监管事项8项。中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了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成果。
为了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分别以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管委领导、监事会主席为主体,形成了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三个平台”,并设立了3个监督局,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此外,外派监事会监督和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也不断得到加强。
而从全国范围看,截至2017年3月底,河北、江苏、广东等18个地方出台了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方案。34个地方在分批取消下放出资人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截至2017年3月底,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达90%左右。
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据彭华岗介绍,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中央企业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抓党建、强党建氛围已经形成,党建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夯实,一些多年来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力量不断加强。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目前,中央企业全部开展了集团层面章程修订,已有3076家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实现了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已有2490家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实现了“一肩挑”;实行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国资委党委述职、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三项制度;已有2636家中央企业所属二三级单位配备了专职副书记,91家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党务部门编制达到了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的要求;中央企业政治巡视实现了全覆盖。
彭华岗表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导向,始终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个核心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增强活力、优化布局、提质增效、防止流失、加强党建这五个重点,尽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